6月5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在会议大厦召开“治污攻坚 全民参与”六五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
会议通报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最新进展及工作部署。2019年,东莞市城市空气质量基本平稳;城市饮用水源年度平均水质类别达Ⅱ类,主要江河水质有所好转;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平稳。辐射环境状况正常;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这一切的成效离不开日益趋严的市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据统计,今年1-5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检查企业29318家,同比增长134.7%。
城市饮用水源年度平均水质达Ⅱ类
2019年,全市2个城市饮用水源年度平均水质类别达Ⅱ类,主要江河水质有所好转,7个国省考断面水质总体改善,4个国考断面中有3个在12月实现水质达标。
全市纳入常规监测的13个主要水库中簕竹排、黄牛埔、契爷石、官井头水库水质为Ⅲ类,水濂山、莲花山、五点梅水库水质为Ⅳ类,横岗、白坑、松山湖水库水质为Ⅴ类,同沙、芦花坑、马尾水库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
2020年,东莞市将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摆在更突出位置,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各重点流域整治工程复工,深入推进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
今年1-5月水质还持续改善,其中泗盛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水质目标,旗岭断面、樟村断面水质达Ⅳ类,共和村断面水质达Ⅴ类,均实现消除劣V类的考核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10.7%
2019年,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17~206,达标天数为285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8.1%,同比下降了9.8个百分点。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与2018年相比下降;SO2、NO2、PM10、CO、PM2.5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O3)仍超标。
据了解,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91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156微克/立方米)上升22.4%,超出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全年日最大8小时浓度超标率为19.7%,比2018年(8.8%)上升10.9个百分点。
2020年以来,东莞市继续积极组织各级各部门全力攻坚蓝天保卫战。重点围绕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以及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生活源四大领域治理等方面,全面推动实施32项蓝天保卫战强化举措。
截至5月31日,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5,同比改善10.7%;优良天数比例92.1%,同比降低2.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27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2.9%。
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今年,东莞市启动了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构建及立沙岛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工作。加快一批固废处置项目建设,其中虎门港危废综合处理中心已完成工程建设;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一二期正在建;东莞市危险废物填埋场和生活污泥集中处理项目正开展选址工作;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二期正准备立项等前期工作。
2017-2019年, 22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制度。先后出台了《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东莞市建设用地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及评审技术要点(试行)》等文件,根据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介入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地块数量超过900宗,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同时,搭建“事前-事中-事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管机制,开发APP实现土调全过程各环节可视化管理和实时调度、跟踪预警功能,探索实施从业单位“白名单”制度及不履约单位通报制度。
强化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2020年,东莞市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关键核心,推进监管执法改革,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增强环境执法震慑力,全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1-5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检查企业29318家,同比增长134.7%;行政处罚1735宗,罚款2.5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3.4%和80.7%;移送环境污染刑事案件49宗,同比增长172.2%。同时,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指导企业解决污染治理方面的难点问题,特别是疫情期间,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建立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刘献兵、李卓莹、郑沛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