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东莞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凤岗市民纷纷表示,将主动参与到文明行为促进这项工作中去,汇聚文明点滴,为建设文明和谐东莞贡献力量。
文明停车 设置电动车、单车停放区
公园是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和户外活动的重要场所,更是展示凤岗城市文明形象的“名片”。5月2日,在凤岗镇人民公园看到,该公园专门设置电动车、单车停放区,给市民群众文明停车带来便利。
文明卫生 设置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栏
《条例》规定,公民应当维护公共卫生和公共场所干净、整齐,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废电池以及各种食品包装物等废弃物,不乱倒垃圾、粪便和污水;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在公共座椅等公共设施躺卧等。凤岗镇在各大小区、公园等设置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栏,推动市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和文明行为,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文明交通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行经人行横道和积水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礼让行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少凤岗市民表示,每一位东莞人,都是城市文明的体验者、受益者,要自觉成为文明的践行者、传播者、推动者。
凤岗镇坚持弘扬“海纳百川、厚德务实”的东莞城市精神,传播“每天绽放新精彩”东莞城市宣传口号,在便民利民方面做考量,通过精细化管理、教育引导、加强环境整治,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市民对东莞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共同推进文明友善之城建设。
(刘献兵、凤岗镇)